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臧牧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臧牧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臧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07%的股份,并通过合肥成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
0.7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9.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臧牧先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臧牧先生已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有鉴于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臧牧先生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