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专字22003330038号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200333001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56号文)的要求,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的要求,德艺文创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德艺文创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德艺文创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德艺文创2021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德艺文创实施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德艺文创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函仅作为德艺文创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上报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延东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咸传芝 | ||
中国福州市 |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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