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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来源:华南商业网    发布时间:2017-04-05 09:28   阅读量:10738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 2017-01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日披露了《民 丰特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编号为临2017-014的公告)。经向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现 对其中部分内容补充如下: 原公告内容: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民丰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资资金为自有资 金;拟继续增持价格不高于 10 元/股(不含);拟增持数量不超过 7,000,000 股 (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民丰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现补充披露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民丰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资资金为自有资 金;拟继续增持价格不高于 10 元/股(不含);拟增持数量不少于 1,232,400 股, 但不超过 7,000,000 股(均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民丰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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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