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新闻分析:我国首降二百余项信息技术产品关税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新华社记者郁琼源、王希、王优玲
依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告诉,自2016年9月15日起,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出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改案》附表所列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行初次降税,释放出加速走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的积极信号。
分析人士称,此次降税是为了落实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扩展信息技术协议产品范围谈判成果。
2015年12月16日,包含我国在内的24个加入方在肯尼亚内罗毕一起发表了《关于扩展信息技术产品贸易的部长宣言》,明确各加入方要束缚并慢慢撤消201项产品的关税。
这些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我国税则中480多个税号,包含新一代多元件集成电路、触摸屏、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生产信息技术产品所需的专用零附件及原材料等。
一切产品筹划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降税,其中大大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将在将来3年或5年降为零,少量产品的关税将在将来7年降为零,并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对全部世贸组织成员实用。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以为,此次降税意味着中国将在经济全球化中更大范围更高质量地参加全球资源优化配置。“实际上中国的信息化建设和201项信息技术产品扩容不约而同,将有助于将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方法从要素、资本驱动转为创新驱动。”
据了解,由国务院审核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出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改案》已于2016年9月3日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这意味着,我国将会慢慢撤消《修改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关税,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后15日内实行初次降税。
专家指出,扩展信息技术协议产品范围谈判是世贸组织近18年来达成的第一份关于撤消关税的重要协议,有助于中国有关产品扩展出口,下降有关元器件和设备的进口本钱,推进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延长,助力以信息化带开工业化,推进“中国制作2025”,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带来福利。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刘英奎以为,此次降税有缓冲期,不会对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很大冲击。“该领域的税率通过几回调整在我国已经降至10%左右,其实不高,保护本国市场的用处已经不强。”刘英奎说,下降关税对中国企业是一把“双刃剑”,中国企业应将竞争压力变成动力,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抓住机会在全球范围投资设厂,融入全球高端价值链。而在医疗设备制作、可穿着设备等发展速度快、市场需求大、但国际竞争力衰小的新产品开发领域,在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应尽快采用应对战略,恰当保护国内市场,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关于搀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我国已在顶层设计做出安排。《“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自主创新能力整体提高。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获得重大冲破,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整体水平由跟跑为主向并行、领跑为主改变。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
白明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领》也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这就请求我们必定要通过全球优化配置,通过创新增强信息化建设。
从事智能汽车制作的FMC首席运营官戴雷博士选择在中国创业。“之前大家谈到中国最主要的印象就是中国制作,现在中国的新标签是全球创新基地。”戴雷表示,虽然中国经济面对下行压力,但他对中国经济前景特别乐观,缘由是中国的创新正在为世界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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