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17-00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过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章程第一条“为维护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修订 为“为维护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二、增加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分党组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 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的工作经费。 三、增加第八章 分党组 增加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设立分党组。分党组设书记 1 名, 其他分党组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分党组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符 合条件的分党组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 程序进入分党组。同时,设立分党组纪检组。 增加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分党组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 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 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分党组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 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会同董 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 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分党组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四、删除第二百〇六条 “公司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 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立党委或总支;党委(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 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五、其他章节条目序号依次顺延。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上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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