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16日电 (记者 戚亚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病保险整体实行一年多来,已基本笼罩新疆兵团一切职工及住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16日据新疆兵团人社局的消息,新疆兵团大病保险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联合本身实际,新疆兵团制定了《关于加速推动兵团大病保险工作的实行看法》,确定新疆兵团职工与住户大病保险同步展开,笼罩了新疆兵团一切职工及住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新疆兵团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致。参保人员患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职工、住户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职工超出2.5万元,住户超出1.5万元的部分分段累加按比例支付。职工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为55%,最高可达到95%,住户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为50%,最高可达到90%,特困家庭参保人员在大病保险相应支付比例上提升5%。
介绍称,新疆兵团大病保险依照“以支定收,进出均衡”的原则,联合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和大病保险保证水对等因素,确定新疆兵团职工、住户大病保险基金筹资额度,并依据支出情形实行动态调整。
2015年,借鉴其他省市经历和做法,依照国家请求,新疆兵团制定了《兵团大病保险采购文件》,拟通过公布投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兵团职工、住户大病保险。同时,为确保大病保险待遇落实,新疆兵团制定有关规定明确,在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确定之前,2015年产生的相符享用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结算。
据统计,2015年,新疆兵团职工大病保险参保人数为129万人,筹集资金3230万元,费用结算3659人次,大病保险资金支付3067万元。住户大病保险参保人数为102万人,筹集资金3061万元,费用结算1318人次,大病保险资金支付1049万元。大病保险展开后,新疆兵团职工、住户医保住院费用整体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均提升了两个百分点。
2016年8月5日,通过前期公布投标,依照中标结果,新疆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署了新疆兵团大病保险合同,两家商业保险机构分别承办新疆兵团职工及住户大病保险。
据了解,商业保险机构利用社保信息系统经办大病保险业务,完成大病保险结算和基本医保结算相连接,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参保人员便利、及时享用大病保险待遇。
数据显示,到2015岁终,新疆兵团加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34.13万人,其中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9.37万人,加入城镇住户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4.76万人。(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