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证监会就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简称《指引》)第五十条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
证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完善基础制度和监管安排,健全市场功能,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证监会于3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
为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做好与《通知》的衔接,证监会拟对《指引》第五十条进行适应性修订,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第五十条中“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其他基础设施,不含住宅和商业地产”修改为“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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