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北京、上海分别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此前,广州、深圳已于8月30日发文官宣,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全部执行“认房不认贷”。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消息,9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据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消息,9月1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规定,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此前报道,8月30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在一线城市中“拔头筹”,打响“认房不认贷”政策“第一枪”。当晚8时左右,深圳也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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