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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青岛市多子女家庭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青岛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额度符合首付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该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在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提到,通知自2022年12月2日起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2022年12月2日前已签约的,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以租赁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2022年12月2日后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为准之前已经办理过《房屋租赁登记证》的,按原提取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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