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建设用地,电网改造,投资和运营模式等要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推进《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中,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认真研究了各部门出台的鼓励电动汽车发展,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保障政策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从用好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建设实施程序,加强配套电网建设,规范收费服务收费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用好金融支持政策《行动计划》提出,按照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对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支持,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强大功率充电等示范设施补贴
二是优化建设实施程序《行动计划》明确,充电设施是服务区内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所需用地纳入公路用地范围针对早期建设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可能出现的用地紧张问题,《行动计划》要求,新建充电设施布局布线要做好与高速公路站点和设施的衔接,优化行驶路线和停车场布局设计,完善建设方案,提高使用效率,确需新增土地的,参照主体公路项目土地政策,与当地政府协商支持,简化办理手续
三是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明确电网企业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合理储备高电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满足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对于部分电网尚未到位,不具备大容量供电条件的偏远服务区,优先采用分布式电源就近供电
四是规范充电服务收费《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充电运营商兼顾投资运营商的合理收益和用户使用的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行优惠服务费,确保充电服务费合理规范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陈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指导各省级交通运输能源主管部门和省级电网公司,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各项配套政策,共同推动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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