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12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符合《上虞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的要求,经公司申请,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的厂区于12月27日开始有序复工复产。
公告称,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治政策,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和公司正常运行,力争将本次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公司将根据客户交货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努力减少本次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贝斯美12月10日公告称,为积极响应和配合公司母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疫情管控要求,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的厂区于12月10日起临时停产。“第一梯队”企业根据规定,在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阶段后,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即可恢复开业。在恢复常态化管理后14天内,采取50%限流措施;15-28天,采取75%限流措施;28天后,恢复正常经营,营业期间人流量不能超过最大接待量。其中,餐饮企业恢复常态化管理后14天内,不开放堂食,可接受外卖业务;15-28天,恢复堂食,采取50%限流措施;29-42天,采取75%限流措施;42天后,恢复正常营业,客流量不能超过最大接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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