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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号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将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鉴证、咨询、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列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此次将鉴证咨询业纳入自开专票试点,是国税部门一次税收管理制度的创新,该局将以此为契机,在充分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服务纳税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李秀芳 杨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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