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社保缴费基数也许下降10%左右,低收入者工资有希望增加
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下降后,社保缴费基数马上迎来调整。专家以为,扩展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也许下降10%左右,这有益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累赘,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同时拿到手的工资也有希望增加。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起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住户增收的实行看法》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构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防止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如今,我国的社保缴费基数确定得比较集约,许多省份常常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某省人社厅告诉,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该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加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别工商户和灵巧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而跟随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年年上涨”也成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一个新常态,企业累赘过重、影响职工收入的问题也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不只如此,低收入群体也也许所以面对缩水的情况。依据现行规定,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关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要依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致使实际到手工资更少。
“社会平均工资不是一个中位数,而是一个平均数。因为职工工资差别大,平均工资偏高,离开了大部分职工的收入水平,对高、中、低收入群体没有合理地差别看待。”清华大学工作与社会保证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关于职工来讲,不管是在大企业还是在小企业工作,加入社保享用的权利应当是一样的。然而此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的主如果国企和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相比较较高。关于民营小企业来讲,缴费基数不能够依照大企业的缴费基数去配比,不然民营企业和小企业将很难蒙受。
简单来讲,参保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为社保缴费基数乘以社保费率之数值。针对我国社保费率偏高的问题,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出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末基金累计节余可支付月数超出9个月的省份,能够阶段性下降至19%。
(原题:社保缴费基数有希望调低低收入者工资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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