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关于国有控股混杂一切制企业展开员工持股试点的看法》今天印发,《看法》明确,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保障国有股东控股身份,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
《看法》就国有控股混杂一切制企业展开员工持股试点提出了整体原则、展开要求、员工入股及股权管理等细则。
依据看法,展开员工持股试点的企业应是主业处于充足竞争行业的商业类企业,试点企业要求营收和利润90%以上来自集团外部市场。
员工入股应以岗定股,赞同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入股价钱不得低于经核准或立案的每股 资产评价值。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保障国有股东控股身份,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
股权流转方面,员工持股应设定很多于36个月的锁按期,锁按期满后,董事和高等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看法称,首批试点原则上今年年内启动,2018年末视情形过度扩展试点。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