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从驻马店广播电视台获悉,为缓解疫情给居民带来的经济压力,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落实稳民生措施,驻马店市财政局于10月14日下发了《驻马店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知》。
《通知》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纳契税的,可认定为本次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
《通知》显示,驻马店对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经核实无误的,按照其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收后补的方式,每套房子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上
《通知》指出,2023年1月1日后缴纳契税,不再享受此项补贴政策已享受此项契税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办理退房手续时,须全额返还补贴资金,再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已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此项契税补贴政策。
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1月20日可办理契税补贴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在市民中心1楼开设契税补贴现场申请窗口,为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逾期不再办理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资料并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入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各县参照执行,具体以各县下发的通知或实施细则为准。
日前,驻马店市已就购房补贴和首套房认定标准出台《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办法》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自公布之日起,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缴纳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受益财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承担,其中受益财政承担60%,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40%
个人转让房屋,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证明,未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未使用二手房掌上办公的,可按照房屋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驻马店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鼓励各类企业为全体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鼓励自由职业者自主缴纳住房公积金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均可按驻马店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驻马店市区购房,不限制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资金不足,需要等待,就应该和当地工人一样等待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