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6月9日,由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国浩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中国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国浩自由贸易港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高水平,开放的法律保障——第二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论坛在海口举行。
与会专家围绕构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司法体系等问题展开讨论,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香港自由贸易的法治应该与国际规则接轨。
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法治体系建设应以RCEP规则和国际标准为基础,这也是专家学者的共同期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红认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双循环重要交汇点建设相适应的司法制度建设,需要按照不歧视,不排斥,当事人友好,司法先行,国际化的基本要求,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最先进的司法制度。
海南调解协会会长蒋丹建议,海南自由贸易港应注意与RCEP规则的衔接,打造双循环交汇点在数字贸易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更新要兼容RCEP相关内容,结合RCEP数字贸易规则,从跨境数据流和主动提供的商业电子信息两方面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数字贸易相关制度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数字贸易规则领域的引领作用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提出,要把海南建成全球争端解决中心,应参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国际商事仲裁法》进行立法尝试。
香港自由贸易法治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实施,让相关领域人士对海南的法制建设持乐观态度。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陆表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配套立法,根据自由贸易港压力测试总体目标,专门出台容错纠错机制相关规定,尽快建立自由贸易港法治数据库。
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进看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建设一直走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的前列,同时也走在了公平竞争法治地方实践的前列他建议,海南也可以在全国率先试点建设竞争法庭和竞争法庭,争取在2025年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专门的竞争法庭
蒋丹认为,海南目前最重要的优势是法制优势。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甘藏春表示,要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的法律保障,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要求的中国特色对外开放法律体系。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应充分考虑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兼容性莫干山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世界金融论坛特约研究员纪说
香港的法治建设要为一线放开,二线管理服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赵金平建议,加强一线放开,二线管控的法律保障,需要在国家层面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措施 坚持高层次原则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禁止清单和管理办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贸易条例,为境内外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自由的环境,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
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相关立法安排应服务于增加市场流量的目标在特定背景下,封关运营后市场流量的改善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要防止一线打不开导致的外资进不来的问题因此,贸易,投资,监管领域的立法,要以海南与内地货物流动的便利性为底线,保证海南与境外要素和货物流动的自由和便利,保证海南与内地市场要素流动的自由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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