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济导报》记者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难这一紧迫问题,山东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
根据消息显示,结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保障政策主要突出五个统一,在病种,认定标准,报销待遇,网络结算,经办服务等多方面制定了统一的政策体系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待遇水平要统一提高,即这次出台的政策重点解决两大疾病的门诊费用
此次从省级层面,确定上述疾病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和60%,各市可根据当地医保基金收支情况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针对肺结核,肺部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肝硬化,统筹考虑门诊,住院综合保险政策,医保基金门诊最高年度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有条件的城市也可以结合住院进一步提高报销额度每年花费10万元以上,患者负担较重的耐多药结核病和XDR—TB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一起计算,每个城市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万元对于确定为低收入群体,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的两大疾病患者,还可按要求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的优惠政策
伴随着上述保障政策的实施,医保基金每年将支出约17.3亿元。
为方便患者异地就医需求,该政策还统一实行网上结算下一步,我省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新发患者纳入医保范围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高,传染性强,可在其接触人群中广泛传播感染肺结核初期治疗的疗程通常为6个月,费用约1万元如果不能得到系统有效的治疗,结核病复治的疗程将延长至8—10个月,耐多药结核病的治疗周期长达一年半以上,治疗难度大,治疗费用高达20万元
病毒性肝炎是一种肝脏炎症没有定期随访和有效治疗,会导致肝硬化,肝癌等重大疾病,最终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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