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7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实际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樊家驹先生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樊黎黎女士、庄盛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樊黎黎女士、庄盛鑫先生简历附后)。 截至本公告日,樊黎黎女士、庄盛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樊黎黎女士、庄盛鑫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家驹、朱君斐之女儿女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78简历: 樊黎黎女士,1985 年 4 月出生,汉族,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信息管理系。2013 年 3 月入职台州汇聚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庄盛鑫先生,1985 年 5 月出生,汉族,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系。2014 年 5 月入职前海宝润(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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