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9-75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 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及时、足额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拟将 4.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及向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114 号)核准,公司向 9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3,33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15.0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999,999,995.00 元,扣除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383,333.00 元,实际募集股款 1,999,616,662.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由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50003 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资资金使用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资金。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 126,134.10 万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350044 号《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转出上述资金。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元) 已使用金额(元) 余额(元) 年产 40 万吨 1,615,372,729.76 1,446,069,348.12 169,303,381.64 氯化钾项目 200 万吨仓储项目 384,627,265.24 127,996,138.24 256,631,127.00 合计 1,999,999,995.00 1,574,065,486.36 425,934,508.64 注:前次临时性补流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前全部归还,归还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余额为 429,048,588.37 元(含利息 3,118,820.34 元,已扣除手续费 4,740.61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 年 11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 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于到期日前及时、足额归还。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并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公司前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结束。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25 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 (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保证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藏格控股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鉴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拟以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2016 年)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本议案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25 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25 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