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12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和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5,014,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8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5,01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15,012,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351,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文河先生、王宏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周文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15,014,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352,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2、选举王宏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15,014,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352,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在峰女士、刘广灵先生、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在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15,014,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352,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2、选举刘广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15,014,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352,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3、选举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15,014,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352,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方雷湘先生、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方雷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215,012,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51,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 2、选举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215,012,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35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刘金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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