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8债券代码:123020 债券简称:富祥转债 公告编号:2019-111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拟设立的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仅为各方就共同设立基金有关事宜的意向性探讨。各方将就后续开展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该基金的正式实施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谈判,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基金,对公司2019年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进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布局,充分发挥投资平台的投融资作用,经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设立景德镇市新富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富医疗”或“本基金”)。 公司作为新富医疗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 1,000 万元。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基金,适用《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当中关于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规定。 二、合作方基本信息 1)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明投资”)是一家专注于生命健康产业深度投资的专业机构,投资阶段覆盖天使期、成长期、成熟期、并购及定增。2016投中年度榜,物明投资获得 “投中 2016 年度最佳中资创业投资机构 TOP50 及中国医疗及健康服务产业最佳医疗器械投资机构 TOP10;投中 2017 年度最佳中资创业投资机构 TOP50”等多项大奖。物明投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为P1016097。 公司名称 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6 月 0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637255E 注册资本 2,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三路 1006 号诺德金 融中心 17A 法定代表人 张英杰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以 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16097 2)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85% 深圳市明德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00.00 34.04% 景德镇市富祥物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6,650.00 56.6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8.51% 合计 11,750.00 100% 注:以上合伙人中,公司持有景德镇市富祥物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万股份,占其股份比例为 13.33%;即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并持有新富基金 16.06%股份。 公司与各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基金名称:景德镇市新富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终工商备案为准)。 2、基金规模:不超过 11,750 万元。 3、基金期限:6 年,自成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可以延长存续期,但最长不超过 10 年。 4、基金管理人: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不超过 11,750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各合伙人出资比例详见上文表格。 6、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医疗健康领域的企业股权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和医药研发等领域的企业股权和项目。 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持有优质医疗健康项目的权益、债权、股权。 7、基金决策机制 本基金成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作出决策。该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公司委派 1 名委员,物明投资委派 1 名委员,其他各方共同委派 3 人,决策委员会 4 票同意,本基金方可进行项目投资及退出。 8、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需要委派具备行业经验的投资管理人员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包括本基金的设立、资金的募集、投资项目的寻找、筛选、方案设计、投后监督管理及退出等工作。 9、基金的退出 投资标的可通过企业上市、股权转让、权益转让、原股东回购、合作方权益回购等方式退出。其中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未经公司同意,投资项目不能向公司的竞争方出售。 投资项目在各方认为适当的时候,公司可以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事宜由各方共同按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未直接参与本基金份额的认购,公司暂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新富医疗任职。 物明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公司投资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及其他规定,在基金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借助合作方的专业经验、能力及资源,发挥并购基金的融资优势,根据公司内外结合的发展战略,加快产业链布局,在上市公司体外投资相关的业务实体,为公司培育未来的业绩增长点,逐步实现公司的外延式发展。 2、存在的风险: 2.1 新富医疗的设立尚需注册登记机关审批,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2 本次设立的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设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在企业并购前可能存在战略决策风险、标的选择不当风险,并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等操作风险和企业并购后因管理、企业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整合风险。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加强投前可行性论证和投后管理,科学设计交易方案,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在医药产业的战略发展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长期内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可作为公司并购标的池,在标的达到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规范程度后可由公司择机收购,降低公司并购项目前期的决策风险、财务风险,减少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高并购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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