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9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唐源电气”)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456.78 万元。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7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1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11.1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05.8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CDA6028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 年 8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005.83 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456.78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 1,456.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止 2019 年 8 募集资金承 投资总额(万 月 31 日自筹资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元) 金已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 18,016.83 18,016.83 1,456.78 1,456.78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 6,989.00 6,989.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5,005.83 35,005.83 1,456.78 1,456.78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了如下安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456.78 万元。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456.78 万元。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XYZH/2019CDA60296)号《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8 月 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唐源电气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9CDA60296); 5、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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