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 2019-07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安通街车辆段上盖项目对外投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约 450 万元人民币,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 156.55 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 156.60 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94.28亿元之后为 62.32 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释义项目:哈尔滨地铁 3 号线安通街车辆段上盖项目中交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东北:中交东北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绿城:哈尔滨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地铁置业:哈尔滨市地铁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绿城中国: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3900《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8 年)》《关联交易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 年)》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东北与哈尔滨绿城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推进哈尔滨地铁 3 号线安通街车辆段上盖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交东北与哈尔滨绿城、哈尔滨地铁置业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项目。 哈尔滨绿城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下属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约 450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 哈尔滨绿城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下属房地产上市公司绿城中国的下属公司,哈尔滨绿城现持有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1BML7192 ),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二)注册资金: 1,000 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姜晗 (四)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秀水街2766号恒大名都小区4号楼24号商服 (五)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物业管理;园林景观设计;房地产租赁经营。 (六)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20 日。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项目 交易类别: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属于哈尔滨市重点开发改造区域。项目占地面积约 40.64 万平方米,分三期开发,综合容积率 1.76,总建筑面积 103.80 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配套等设施。 中交东北、哈尔滨绿城与哈尔滨地铁置业拟货币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哈尔滨绿城地铁置业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其中哈尔滨绿城现金出资 2,07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6%;哈尔滨地铁置业现金出资 198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4%;中交东北现金出资 4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5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东北与哈尔滨绿城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推进哈尔滨地铁 3 号线安通街车辆段上盖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以通过项目实现资源整合,拉动公司主业,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本项目是哈尔滨市首个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类项目,是公司与哈尔滨市政府开展合作的重要实质性成果,对公司巩固哈尔滨市场意义重大。中交东北在域内其他城市开展地铁业务极具推广性和可复制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东北与哈尔滨绿城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推进哈尔滨地铁 3 号线安通街车辆段上盖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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