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64 号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6号)核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640,000,000.00 元 , 期 限 6 年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6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税),余额人民币630,000,000.00元已汇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余额扣减公司为本次发行支付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557,000.00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443,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2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74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开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国开银行西藏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三方已经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存储方式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54001560000723610000 63,000 活期存款 合 计 63,000 活期存款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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