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66:法兰泰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我们接受杭州国电大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大力”或“标的公司”)的委托, 对国电大力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依照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定,形成我们的相关判断,国电大力的贵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我们接受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的委托,对法兰 泰克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的备考合并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 定,形成我们的相关判断,法兰泰克的贵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根据贵部《关于对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 1064号)的要求,我们对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 现答复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的答复中所采用的释义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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