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9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7 月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6 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善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663,857,7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6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63,766,8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96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1%。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 8 人,代表股份 20,457,0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366,1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三个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1)选举涂善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6,919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3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2%; (2)选举黄庆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6,918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299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2%; (3)选举曾伟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6,918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299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2%; (4)选举全小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6,918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299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2%; (5)选举叶劲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6,918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299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2%; (6)选举周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6,918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299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2%。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1)选举汪林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7,018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399 票,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7%; (2)选举康晓阳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7,018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399 票,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7%; (3)选举魏杰城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663,767,018 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399 票,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7%。 (三)《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1)选举万玲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663,767,118 票,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66,499 票,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1%;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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