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财经 - 国内专业的财经门户网站!
adtop
新闻检索:
topadl
topadr
当前位置: 南华财经 -> 经济

600766:园城黄金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19-07-26 16:15   阅读量:7613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公告编号:2019-015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向股东 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拟向公司股东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800 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2019 年度内双方已发生的借款金额及已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均计入到此次审批的总借款额度内。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成义、林海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同意的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 独立董事事前对本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实业”)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宫后街 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海 注册资本:218,778,800.00 元 经营范围: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钢材、木材、 机电产品(不含金及稀有金属)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水利工程施工。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园城实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徐诚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徐诚惠先生所控股企业。 3、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 2、借款期限:以每笔借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上述期限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期限;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借款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30%以内,实际借款利率以签署具体的单笔借款协议约定的为准。 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5、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股东园城实业申请借款额度系双方自愿协商,公司向园城实业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且本借款额度内的利率将参照市场化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 2019 年 7 月 25 日,园城实业已向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总额为:3,881,200.00 元,累计须支付的借款利息与手续费合计约为: 205,352.41 元。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套峪矿业有限公司托管费1,500,000.00 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园城实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合计:5,586,552.41 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借款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5 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白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