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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78:三星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19-06-25 15:16   阅读量:19387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5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前,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前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结束之日(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前述合计15,3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以下统称“前次现金管理额度”。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前述额度包括前次现金管理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公司前次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6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26,9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74.29万元后的净额约为21,697.71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1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1.56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59.0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9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6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9〕146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年产12万套大容积冰箱玻璃门 9,291.82 9,291.82 体生产项目 年产30万套中高端低温储藏设 备玻璃门体生产项目 6,875.89 6,875.8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30.00 2,530.00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 计 21,697.71 21,697.71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万元)新增年产315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 21,542.90 19,156.50 合计 21,542.90 19,156.5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产品范围 闲置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方式存储,或购买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投资期限 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前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结束之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截止2019年6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18日,公司以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2019年4月19日,公司以1,800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9年第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3、2019年4月22日,公司以4,5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的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19231055。该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投资期限 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截止2019年6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如下: 1、2018年12月3日,公司以2,000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8年第2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6月3日到期。 2、2018年12月17日,公司以1,500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8年第2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6月17日到期。 3、2019年3月7日,公司以3,000万元购买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的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9年第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6月13日到期。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 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保荐机构对三星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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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兰心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