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和而泰 证券代码:002402 公告编号:2019-05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浙江和而泰增资及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浙江和而泰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而泰”)增资及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4,7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023,085.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976,914.99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11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0,752,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36,260,028.41元(含利息12,028.41元)汇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3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本次募集 实施单位 额 资金额1 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 49,055.00 40,000.00 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 项目 有限公司2 电子制程自动化与大数据 12,800.00 8,000.00 公司 运营管控平台系统项目3 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系统 20,200.00 6,700.00 公司 项目 合计 82,055.00 54,700.00 -- 四、增资及借款情况 依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具体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浙江和而泰增资1,000万元,借款39,000万元,由浙江和而泰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浙江和而泰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滚动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五、浙江和而泰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经四支路138号1D121 经营范围:生产:智能控制器、智能硬件及其智能电子产品(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光电技术、电子产品技术、机械产品、自动化设备;批发、零售: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浙江和而泰100%的股权 浙江和而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2018年12月31日 -2,138,176.49 120,211,999.72 81,523,553.802019年3月31日 -526,563.73 136,079,398.64 80,996,990.07 注:浙江和而泰目前处于建设期,2018年度数据系经审计数据,2019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前浙江和而泰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万元。 六、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9,055万元,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40,000万元,建设期为3年,设计产能4,800万套/年,分两期完成。投产期为2年,投产当年达产60%,第2年达产80%,第3年完全达产。主要为扩大产能,满足家电、汽车电子、电动工具、家用医疗设备等智能控制器、各类新型智能硬件以及智能家居产品的需求。 七、本次增资及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提供增资及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浙江和而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八、增资及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及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浙江和而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浙江和而泰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尽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九、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增资及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浙江和而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浙江和而泰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和而泰增资及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推进实施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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