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提高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最近几天,银监会修订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通知》。
金融产品是保险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几年来,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则,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逐步拓宽了可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和品种尤其是2012年投资理财产品的原有政策发布实施后,保险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规模不断增加截至2021年12月末,保险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规模为1.72万亿元,占资金余额的7.39%品种涵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保险资产配置结构进一步改善
据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其风险收益特性符合保险资金配置需求,行业配置意愿强烈同时,伴随着《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的通知》等政策的颁布实施,金融产品投资集中度,投资管理能力等监管要求有所调整,需要从制度上予以明确此外,原政策在金融产品决策过程和投后管理方面的监管要求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有必要根据新的情况对《通知》进行修订
《通知》规范了保险资金投资非保险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的行为涉及的产品包括商业银行或理财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
与修订前相比,《通知》删除了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布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及相关要求主要考虑是最近几年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组合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资产支持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产品的管理和运作规范同时,根据监管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发行产品时应具备相应的产品管理能力因此,对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产品,保险机构只要符合《产品管理条例》对投资者资格的要求,就可以进行投资,有利于理顺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的监管机制
修改后的《通知》共有17条,比原政策多了5条,多了13条,少了7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拓宽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将理财产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公司债转股计划纳入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投资金融产品时,应当承担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主动管理责任取消保险资金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产品的外部信用评级要求,引导机构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穿透式监管要求对于部分金融产品,要求保险机构根据产品基础资产的性质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并根据基础资产的类型纳入相应的投资比例进行管理,真实反映投资资产的风险四是规范投资单一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对于保险公司投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要求完善投资管理人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审慎制定投资指引,维护资产安全第五,完善投后管理要求要求保险机构明确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后管理责任,指派专业的投后管理人员,定期跟踪投资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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