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自2013年开始提出,至今已4年有余,在一些开展较早的地方,确权证都处于制作和发放阶段了。一般来说,只有经过确权的土地,才有资格拿到土地确权证书,而证书上最重要的一栏即是户主及共有人,因为进行共有人登记后,由土地产生的权益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可以合法享有,不受家庭户主去世、户主变更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没有进行共有登记,当户主去世,土地就变成无主地,很可能会被村里重新回收利用。
因此,小编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注意:如果家里有这5类人,务必要登记在土地确权证书上,否则未来会很吃亏!
第一:1997年二轮承包期后出生的人
1997年,想必农民对这个年限并不陌生,农村二轮承包分地结束,按照我国“增人不增地”的土地分配原则,凡是在1997年后出生的农民都是无地可分的!
并且国家2013年推出土地确权,2017年全国范围内落实完成,国家用五年的时间,投入不低于500亿的财政支出,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再加上《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规定本轮土地承包期满之后,将自动延续。所以,本轮确权完成的土地,承包关系或将长久不变。这也就意味着:重新分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1997年二轮承包期后出生的人可以采取土地共有人的身份登记在确权证书上,重新获得土地!
第二:户口在学校集体的大学生
只有拥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有机会分到农村土地,如果户口已经迁出集体,那么在这次土地确权中,一经发现将不再拥有分配土地的权利,且名下如有土地将被悉数收回。
但对于迁出户口的在校大学生,国家给予特权,由于户口在学校集体的大学生经济来源仍是父母,因此按照政策规定,在读大学生有资格在确权时登记为共有人,但需要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况。
第三:农民工
有些农民虽然生活在城里,但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以打零工为主,政策规定:这部分人可以准许登记土地共有人。
第四:已经出嫁的女儿
农村有些家庭是独女户双女户,没有男孩,所以出嫁的女儿也是可以参与共有人登记的,但有个限制,那就是不管是娘家还是婆家,只能参与其中一家的共有人登记。
第五:退伍军人
国家明确规定,在农村军人服役期间,土地必须保留,因此退伍回村的军人可以在确权时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在册,但须备注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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