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的认定:
搜狐焦点网主编王佳指出:新政中的住房,指的是住宅!不包括“商住房”伪概念。认房产、认贷款记录时,只认住宅!
王佳分析说,只要全国有过购买住宅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北京名下无房,在北京买房就算二套。有多次商业贷款记录但是北京无房,在北京买房算二套。曾经有过40年50年产权商用房的贷款记录,北京无房,买房算首套。也就是,商业用房和住宅不联网。夫妻双方离婚了,但是之前共同贷款过,按照道理复婚再买房算二套,但是因为银行系统里面只能查到主借款人,所以从实际操作中离婚后副借款人再买房可以算首套。有过公积金提取记录,没有贷过款,名下无房,算首套。
所谓的“认房”,只认北京市市域范围内的住宅。请注意,如果您在延庆有一套房,在怀柔有一套房,也是算“有房”,不是仅仅指城区。
关于“认贷”的认定:
“认贷”指全国范围内!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有住宅房贷记录都算。
只要在银行系统中显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都受影响,都会至少按照二套算。
“认贷”中不管有多少笔,都只认一次。你在外地有两次购房贷款记录,在北京还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这种怎么算?这些只算一次!也就是说“认贷”只分有和无,“有”就算二套,“无”就算首套。
公积金和商贷在系统中都能显示!
关于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1、购房资格、税收政策按照原口径执行。
2、请注意,即使原来在外地有过贷款,也不影响自住房的申购,也不影响现在的棚改政策等等。
3、这也就是说,有可能您会按照首套申购成功自住房、按照首套缴税,但是要按照二套房贷款。请关注一下这种情况。
关于其他各项情况
1、正式生效时间是以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今天(3月18日)。
2、生效节点,是以网签为准。没有网签的,就算签了合同,也只能执行新政。如果之前已经网签,应该可以还按老方案执行。但是如果您办理贷款的银行有特殊要求,则按照这家银行的要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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