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晓得自己住了一年多的房屋,竟在购置之前就已被房地产开发公司典质,34岁的眉山市民杨秀芳和丈夫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他们生怕一觉悟来,自己花了几十万的房子就被银行收走。
10月8日,见到成都商报记者,杨秀芳和丈夫立刻把盖有眉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合同立案专用章的购房合同和有关单子拿了出来。其提供的资料显示,2014年8月,杨秀芳与四川省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义务公司(下称鹏程房产)签署了商品房屋生意合同,以331362元的价钱购置眉山市书香天井小区一套房屋,并在眉山市房管部门进行了网上签约立案,商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房屋的权属证实。
据杨秀芳介绍,在签约前,她专门到眉山市房管局查询了该套房屋的状态,和网签合同显示的一样,这套房屋并未有典质等记载。以后,杨秀芳一家便支付了购房款,并消费了10多万元装修后入住。入住以后,杨秀芳数次敦促房产商有关人员办证无果,却无意间在网上发现,鹏程房产曾有债务纠纷被告状过,且未到庭。
2016年国庆前,杨秀芳和丈夫前去眉山市房管局查询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在2014年8月购房之前,这套房屋就已被鹏程房产典质出去了,且在房管部门做了“房屋他项权证实”。杨秀芳了解到,“房屋他项权证实”是指房屋解决典质后,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布给典质权人或许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依据担保法,房产设有典质,即他项权证未撤销,该房产处理权遭到限制,未经典质权人赞成不得进行合法交易。
但已被典质、且在房管部门做了房屋他项权证实的房屋,为什么故前在眉山市房管局的网上显示正常?购置的房屋已被别人解决了他项权证实,为什么还能在眉山市房管局进行网上签约立案?
带着疑问,10月8日,杨秀芳伉俪再次来到眉山市房管部门求助。眉山市房管局一个科室的工作人员打开电脑,成都商报记者看见,杨秀芳所在楼栋的好几套房屋都被典质,且做了房屋他项权证实,唯有杨秀芳购置的房屋状态显示为正常。而在另外一个科室查询时,资料却显示,杨秀芳所购的房屋和其他几套房屋一样,在杨秀芳网签前就已做了房屋他项权证实。
10月8日下午,眉山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向成都商报记者表示,杨秀芳伉俪所购置的房屋在已做他项权证实的情形下依然进行了网签的情形,也许系工作人员失误而至,房管部门已参与此事,将催促房产商在年末前为杨秀芳伉俪补办妥房屋的权属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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