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兴业银行了解到,目前该行贷款合同修订和系统改造均已按要求完成,完全支持在信贷投放中运用LPR、SHIBOR等市场化利率进行定价。
“在人民银行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告后首笔LPR利率衍生品成交便由我行与星展银行完成。”兴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作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单位,一直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工作,并于五年前启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合同的梳理工作。近年来,根据央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程,该行适时调整定价策略,优化资产业务定价基准利率的选择,预计本次LPR改革对该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有限。
“兴业银行负债来源中市场化资金占比较高,央行已明确LPR报价在一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上加点形成。未来LPR的波动方向将与货币市场利率趋于一致,有助于我行降低资产负债基差风险,对我行利率风险管理有利。”兴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下阶段,兴业银行将调整内部FTP定价基准,按LPR加减点形成FTP收益率曲线,引导经营单位加快LPR的推广,有效管理贷款定价。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