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601012)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单晶硅片战略规划,为保证原材料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旗下五家子公司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额超过76亿元的多晶硅料采购合同,约占去年营收成本的45%。
隆基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华坪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大全”)签订多晶硅料采购合同,预估合同总金额为76.46亿元(不含税)。
公告显示,本次采购标的为太阳能级多晶硅料,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合计采购数量11.28万吨(其中包含双方于2018年4月2日签订的长单采购合同中约定的2020年采购量1.8万吨),每月具体确认量以采购订单实际签订数量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新疆大全成立于2011年2月,注册资本16.2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多晶硅、硅芯、硅片、光伏电池、光伏组件和光伏发电系统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三氯氢硅、四氯化硅、氢氧化钠、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及销售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疆大全的资产总额为54.28亿元,净资产为30.22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94亿元,净利润4.59亿元。
隆基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88亿元,同比增长34.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58亿元,同比下降28.24%;基本每股收益0.93元,同比下降27.91%;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31%,同比减少13.98个百分点。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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