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4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4日称,世贸组织(WTO)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
近日,有发展中国家同意开始在WTO谈判中放弃特殊和差别待遇。对此,高峰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贸组织广大发展中成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任何成员都有选择自己对外经贸政策的权利,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
他强调,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不回避应尽的国际责任”,愿意在WTO中承担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相适应的义务。中方是这样做的,也将继续这样做下去。与此同时,中方也会同其他发展中成员一道,坚定维护发展中成员的基本权利,发出共同声音,维护发展利益。
此前,中国官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是中方对WTO改革所持的一大基本原则,保证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中方对WTO改革的一项基本主张。中国愿意在WTO中承担与自身发展水平和能力相适应的义务,但不允许其他成员来剥夺中国理应享受的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
高峰称,希望WTO所有成员能够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共同努力推动WTO改革,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沿着正确轨道向前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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