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鹏)国家税务总局昨天披露,截至2月14日17时,北京等29个省(区、市)已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
2019年1月起,国家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其中一项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允许小规模纳税人自主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新政出台后,林鹭燕所在的眼镜公司选择按月申报的方式,成为最先享受普惠性减税的企业之一。
“今年1月,公司销售收入9万多元,按照原来的政策计算,要缴纳2700元左右的增值税,现在,不仅一分钱不用缴,还省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0多元。”林鹭燕介绍说。
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仅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作出进一步的减免,还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截至2月14日17时,北京、河北、山西等29个省(区、市)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大连、青岛等5个计划单列市也按照本省规定执行。
“申报即享受”,是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措施的一大特点。对此,安徽财经大学教授经庭如说:“税务部门在执行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时采取‘申报即享受’的方式,没有给纳税人新增任何负担,确实是直接将减税红利送到纳税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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