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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房租抵扣成为向房东征税线索?专家:房租税费一旦征收则达15.6%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9-01-31 19:25   阅读量:17171   

文/袁昌佑

近日,一篇关于个税租金抵扣的文章《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在网上流传。文章表明,如果租户申请房租专项扣除,房东则表示拒绝将房屋出租给租户,或是涨房租以作为房东交税的补偿。

对此,财政部科研所税收研究室原主任孙钢在与搜狐智库连线时表示,由于房租专项扣除为定额扣除,无论每月房租为多少,都不影响房租专项扣除的扣除金额,在个税申报时税务部门并不能掌握房东的房租价格信息,因此房东不必担心租房专项扣除会成为其征税的线索。

河北金融学院讲师臧建文认为,即使租房专项扣除并不会申报租房价格信息,但会涉及到房东的身份信息、居住信息与房屋所得权信息,加上房东自主缴纳房产出租相关税费的比重依然偏低,因此此次个税专项抵扣如规范化,房东依法缴纳房租税费则箭在弦上,这自然会造成房东的预期不稳。

“房租税费是否征收取决于税务部门,这实际上相当于悬在房东头上的一柄利剑,房东的担忧不无道理。” 臧建文对搜狐智库说,居民家庭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需承担的税费明细如下:增值税为1.5%,附加税按当地适用税率执行;房产税为4%;印花税为0.1%;城镇土地使用税(各个地方执行具体标准可能不同);个人所得税为10%,计算基数为租金收入减去上述已交税金、再减去800或20%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可得,名义税率达到15.6%以上,对于基本从未直接纳税的大多数房东而言,这笔税款支出是相当大的。臧建文指出,这也是导致当前房屋租赁相关税费流失的重要原因。

“大概率情况下,租户的房租专项扣除数额都比房东缴纳税款要低,因此租户极有可能与房东彼此默契,最后不申报房租专项扣除。”臧建文说,“假如租户与房东协商好虚报房租信息,又将面临着偷税漏税的法律风险及相关信用风险。”

臧建文表示,虽然房租专项抵扣,乃至房租税费征收都有利于规范税收管理、促进税收公平、培养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但同时要避免税费此消彼长的情况出现,因为如何平衡短期内税负变动所影响的纳税人预期及其行为是非常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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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牧晓